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山东碳金融发展“施工图”来了!《山东省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近日印发。《方案》提出,力争到2023年年底,山东省推进碳金融发展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转型金融标准和激励机制基本建立,重点工业企业碳账户初步建设,碳信贷、碳债券、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创新取得较大进展。到2025年年底,碳资产托管、碳保险等碳金融产品破题并不断丰富,碳交易市场参与度有效提升;碳账户应用场景更加多样,初步搭建起集评价、融资、数据分析等于一体的碳金融服务平台;碳债券融资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绿色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碳金融体系基本形成,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实现上述目标,《方案》部署五大重点任务:
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其中,构建“两高”重点企业工业碳账户。依托“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畅通全天候全自动全周期碳相关数据采集渠道,建立高耗能、高排放重点企业工业碳账户。对比行业基准值对碳账户数据进行分析,探索将“两高”重点行业企业按照能效碳耗标识为“红、橙、黄、绿”等不同类别,为金融机构针对性开发碳金融产品及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供支撑。
拓展工业碳账户多场景应用。引导金融机构依托碳账户将碳排放情况纳入授信审批决策环节,融入贷款定价等信贷管理模型,探索碳效贷、能效信贷、气候债券等产品。探索依托碳账户对发放贷款及债券的项目进行碳效分析,对比贷前贷后的碳减排量、单位贷款碳排放强度等,形成经济科学便捷的信贷碳效益评估体系。
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积极开发碳金融服务和创新产品;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将个人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助力垃圾分类等绿色低碳活动碳减排信息纳入碳账户,形成可兑换的碳积分、授信优惠、差异化保险费率及增值服务等。
碳金融试点示范行动。明确提出,开展碳金融区域试点。围绕碳账户、转型金融、区域碳金融中心建设、“零碳银行”、碳资产证券化等,在全省布局一批试点。积极争取全国性金融机构在山东开展碳金融创新试点,高质量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积极争取威海市创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引导各级金融机构支持近零碳试点及示范区建设,吸引各类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试点项目设计、改造和运营。
推进碳金融供给创新。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将发展战略、风险偏好与践行绿色金融、碳金融相匹配,建立完善与碳金融相匹配的组织架构、制度体系、机制流程。加强银行保险机构总分支联动创新,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设立碳金融、绿色金融事业部、专营机构,在资源配置、产品创新、审批权限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积极开展环境权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绿色消费信贷等领域金融创新,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发展碳资产抵押融资、碳资产托管、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产品,持续提升碳金融专业服务能力。
开展碳关税应对试点。主动对接国际标准,聚焦建材、化工、塑料、钢铁、有色等重点领域,依托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开展本行业本领域的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进行碳关税压力测试。加强国际市场碳关税影响分析,针对碳关税影响及应对方法进行专项辅导培训,引导企业提高碳管理能力,用好贸易救济规则,提前布局积极应对。
碳交易推进行动。提出积极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指导相关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编制碳排放报告,开展碳排放报告核查,确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做到应纳尽纳。强化碳减排目标约束机制,按照国家部署,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分配,引导重点排放单位做好配额清缴履约工作,做到应履尽履。
培育区域环境权益交易服务市场。围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搭建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体系。支持新能源、碳汇等
“零碳”“负碳”产业发展,积极开发碳汇项目和产品。探索研究森林、湿地、海洋、土壤等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计量方法,定期组织开展森林、湿地、海洋、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和潜力分析,建立碳汇补偿机制,推进碳汇权益融资。
碳金融支撑行动。提出探索建立“大数据+信用”碳金融数字服务平台。以信用信息监管为支撑,利用碳账户大数据赋能,引入碳排放核查机构、环境咨询评价机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征信机构等,探索建立一体化碳金融大数据平台,共享有关数据,为企业提供银行信贷、资本对接、融资担保、绿色认定、政策申报等金融服务,提升碳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
建立完善碳金融项目库。统一碳金融项目库认定评价标准,推动符合标准的企业和项目入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符合碳金融支持方向的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在资源配置、利率定价、信息披露、尽职免责等方面优化管理、强化激励。
社会资本投入行动。提出构建规模化体系化绿色低碳基金群。积极对接国家低碳转型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各类绿色发展基金的引领作用,分级分类构建绿色低碳子基金群,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域。鼓励以基金直投等方式,重点支持新能源开发利用、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等项目。
引导各类资本支持碳金融发展。积极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用足用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吸引头部创投机构组建绿色技术投资联盟,引导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开展对绿色低碳项目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