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玉
4月28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临沂市“经济与社会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介绍2023年临沂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推荐评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本次在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推荐评选工作中,要求农民不低于劳模推荐评选总数的20%,民营企业家占到了企业家劳模总数的70%。
为更好发挥劳动模范示范带动作用,动员广大劳动者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生动实践中再创新业、再立新功,本次在劳模推荐评选工作中,要求农民不低于总数的20%。其中,村“两委”班子成员、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规模以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分别不超过20%,农民工不少于25%。最终评选出农民劳模54名,符合评选比例要求。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临沂市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是临沂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在本次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评选中,把民营企业家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共推选民营企业家23人,占到了企业家劳模总数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