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促消费是经济工作的重头戏,山东出台的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第二批中对促消费政策均有涉及,第三批政策清单中又推出新的促消费政策。在5月4日下午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商务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洪平介绍,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消费工作,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大力实施“山东消费提振年”行动,出台系列提振消费的政策措施,第三批政策清单新推出的两条促消费政策:
支持对商业综合体内限额以上商户的培育。截至目前,全省纳入统计的商业综合体139家,入驻商户数25743户。第三批政策清单出台了鼓励商业综合体内限上商户培育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前三季度限上单位销售额排前10位的商业综合体,根据新增纳统单位数量分三档进行奖补。其中,新增纳统单位15家(含)以上的,每个综合体补助100万元;新增10(含)-15家的,每个综合体补助50万元;新增5(含)-10家的,每个综合体补助30万元。
支持举办车展扩大汽车销售。具体内容为:对符合条件的4至10月份销售额前10位的汽车展销活动,分三档给予参展企业相关费用补助。其中,销售额超15亿元(含)的,每个活动支持200万元;销售额10亿(含)-15亿元的,每个活动支持100万元;销售额5亿(含)-10亿元的,每个活动支持50万元,用于补贴汽车销售企业参展场地费、搭建费用等实际支付费用。同时,鼓励各市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参展政策,积极开展新车促销、汽车下乡、二手车置换等活动,持续扩大汽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