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经济导报记者最新获悉,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港集团”)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项目,于5月11日获上交所受理。该债券的品种为“小公募”,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承销商/管理人包括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公司。
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债券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次债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其中6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1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0亿元用于对青岛港口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
据悉,青岛港集团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港口货物装卸及相关服务业务,其收费标准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等规定执行,对港口作业包干费、库场使用费以及船舶供应服务费、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服务费、理货服务费等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实行政府定价;对引航(移泊)费、拖轮费、停泊费和围油栏使用费等实行政府指导价。
青岛港集团长期以来经营稳健、财务结构稳定、无不良信用记录,注重负债期限结构及资金的管理。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8.95%、39.27%、37.01%和36.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7072.85万元、8464.66万元、725528.95万元和-47422.9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56824.02万元、435990.67万元、464627.92万元和131943.42万元。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比率为1.55、速动比率为1.51,负债水平合理,偿债能力及短期指标均处于较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