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工信厅获悉,山东将启动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数据更新及第一批第二批独角兽企业、第三批瞪羚企业复核。
据了解,申报瞪羚、独角兽企业企业需满足《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所列条件,以省重点支持发展的“十强”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产业企业为主。国家垄断性行业、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餐饮娱乐、批发零售、金融服务行业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一批独角兽企业名单的通知》(鲁工信中小〔2019〕140号)、《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批独角兽企业和第三批瞪羚企业的通知》(鲁工信中小〔2020〕11号)中公布的企业可申请复核,复核程序、条件与新认定相同。
重点支持领域包括: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已提交上市申请或上市进入辅导期或列入省重点上市辅导计划的拟上市企业;《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2022-2025年)》《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文件明确支持的产业领域企业,或以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生物技术、新一代通信技术等为代表的未来产业领域企业;在工业“六基”、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省11条标志性产业链强链补链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重点工程中承担重点任务的企业;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新技术发展的平台类、模式创新类企业,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高新技术、单项冠军企业或在数字经济发展、5G应用、数字化赋能、绿色发展等方面贡献突出,得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肯定和表彰的企业。
根据《山东省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山东将每年新培育瞪羚企业400家、独角兽企业3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