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5月24日举行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市入选住建部第二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将试点实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凡没有与单位建立固定的劳动关系且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如,个体工商户、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司机、建筑装修业零工、网络主播等从业人员都可参与。
据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曲连英介绍,目前济南缴存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有近40万人。济南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具有缴存方式多样化、缴存金额自主确定、给予缴存补贴、灵活退出四大特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委托代扣和自主缴存两种缴存方式。委托代扣是指,灵活就业人员确定月缴存额后,受委托银行按照《缴存使用协议》中约定的月缴存额从已关联的个人银行卡账户中扣缴住房公积金。自主缴存是指,灵活就业人员确定月缴存额后,每月自行办理缴存登记后缴交公积金。每月缴存额可以自主确定。在公积金中心确定的最低月缴存额190元,最高月缴存额6876元之间,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收入情况自主确定月缴存额且可以随时调整。
灵活就业缴存账户设立之日起,除了缴存余额按现行住房公积金存储利率(现利率1.5%)正常计息外,还对累计缴存月数达到12个月的,存储时间满12个月的资金部分,最高给予1%的缴存补贴,在每年结息日将缴存补贴计入灵活就业者个人账户,具体标准以中心公布为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后,如果没有公积金贷款余额,可选择自由退出公积金制度,并全额提取以灵活就业者身份缴存的本金、利息和补贴。
加入制度后,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购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可享受与单位职工同等的公积金服务和信贷支持;享受缴存补贴;缴存的公积金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依法扣除。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济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或承办银行手机银行App即可实现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缴存人也可到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承办银行经办网点临柜咨询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目前承办银行有15家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济南分行、邮储银行济南分行、齐鲁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莱芜分行市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莱芜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莱芜分行莱城支行、中国银行莱芜分行营业部、邮储银行莱芜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济南分行、北京银行济南分行、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以上渠道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等业务。
目前济南市正在深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下一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也将拓展更多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提取等数币应用场景,积极营造公积金服务事项线上线下便利化支付氛围,助力全市数字人民币流通生态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