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玉
6月5日,临沂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通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坚持理念引领,宏观引领生态临沂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理念。通过环境公益诉讼,判令当事人消除、停止潜在或正在发生的损害行为,防止、减少或预防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的发生或限定在最小范围内。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原告提出的预防性诉讼请求,法院坚决予以支持。
坚持修复优先理念。建立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刑事案件将宽严相济政策与修复性司法理念深度融合,把生态环境修复效果纳入量刑情节考量;民事案件采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责任修复生态环境,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贯彻民法典绿色审判原则,在矿产开采、土地利用等涉及生态价值类案件审理中,统筹把握好物尽其用与绿色发展的关系,办案效果既要符合资源节约要求,更要注重其生态价值,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坚持多样性保护理念。立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依法审理动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案件。审理重点生态区域非法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21件。
坚持裁判规范,法治推进生态临沂建设
突出案件审理规制。2022年至2023年5月,全市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893件。环资审判坚持从生态环境系统整体性着眼,刑事打击、民事保障、行政监督“三审合一”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突出山林田地重点。蒙山作为世界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森林覆盖率达98%以上,有860种野生植物,1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保护好这些珍贵生态资源,临沂法院确定平邑县蒙山生态资源审判法庭跨区划集中管辖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范围内环境资源案件,审结相关案件21件,用司法手段示范保护八百里沂蒙的生态环境。
突出碧水蓝天攻坚。人民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审结水污染案件64件,助力打赢碧水蓝天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与淮委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在刘家道口枢纽,高标准建成临沂中院沂沭河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实现环资案件跨域集中管辖、全域司法协作,将其打造为环资审判的窗口、环保教育的课堂、协作共治的平台,成为全省全国环资审判的一张名片。
坚持机制创新,创新保障生态临沂建设
实行审判组织体系化保障。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环资审判工作,2022年8月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实体运行,全市14个基层法院全部实现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全覆盖,全市环境资源审判步入规范化、专业化、体系化轨道,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完善审判机制专业化运行。深化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管理、集中审理,将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案件28个罪名,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民事纠纷案件29个案由,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渔业、水利等部门行政案件6个案由,集中到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部门审理,将环境资源审判智能化管理系统,嵌入全市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用资源节约的审判方式办理环资案件,环资审判专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联动浓化多元化共治氛围。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15个部门下发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凝聚了环境资源保护的合力。联合公安、检察、生态环境下发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施意见,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7个单位和个人受到省法院表彰,临沂中华蟾蜍放生、武河湿地保护、联动水上执法等做法在《人民法院报》3次头版、1次整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