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省属企业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着力破解省属企业"整体质效不高,特别是二级及以下权属企业亏损"问题,省国资委制定了《省属企业亏损企业治理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起草背景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期间,省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指导省属企业梳理了重点亏损子企业642户,明确目标、制定方案,多措并举推进亏损企业治理,实现总体减亏41.48%。受疫情形势影响以及部分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省属企业仍然存在较多亏损企业,整体发展质效亟待提升。
本次治亏与以往有较大不同
一是更加注重整体治亏成效,区别于以往开展的划定范围的"名单式"治亏。
二是明确提出将经营性亏损企业作为治理重点,统筹兼顾对其他类型亏损企业的治理。
三是鲜明提出要真治亏真见效,严禁通过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结转成本、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等方式虚假治亏、突击治亏、"数字治亏"。
主要内容
工作目标
主要从亏损面和亏损额两个维度提出治理目标,要求2023-2024年期间实现两项指标双下降。
1.关于亏损面治理目标
总体目标:
以2022年度财务决算数据为基础,省属经营性亏损企业2023年整体亏损面要压降至15%以下,2024年整体要压降至10%以下。
年度目标:
对于2022年度亏损面低于20%的省属企业,2023-2024年两年内亏损面要压降不低于5个百分点,其中亏损面低于10%的,两年内要压减30%以上;对于亏损面在20%至30%之间的省属企业,到2023年底要将亏损面压降至
20%以下,2024年亏损面要较2023年压减20%以上;对于亏损面在30%以上的省属企业,到2023年底将亏损面压减10%以上,到2024年底将亏损面压降至20%以下。
2.关于亏损额治理目标
以2022年度财务决算数据为基础,省属企业两年总体亏损额压减30%以上。
2023年省属企业整体亏损额要压减20%以上,2024年在上年基础上再压减15%以上。
工作举措
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治亏工作。
一是明确治亏目标。
各省属企业要全面梳理二级及以下权属企业中的亏损企业情况,深入分析亏损原因,确定本企业及各亏损子企业2023-2024年两年治亏目标。
二是制定治亏方案。
各省属企业要按照治亏目标,制定治亏工作总体方案和亏损企业治亏子方案,报省国资委备案。
三是分类精准施策。
对于可持续经营的亏损企业,要实现减亏、扭亏;对于扭亏无望的亏损企业,原则上要清理退出。同时,对于有一定治理难度的政策性、平台类和处于培育期的亏损企业,各省属企业要通过降本增效、向内挖潜等各项措施,实现减亏、扭亏。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
省属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亏损企业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可通过集团领导包干到户、签订亏损企业治理责任书等方式,压实二级及以下权属企业的治理主体责任。要强化对盈利企业内部管控,进一步采取增收节支等提质增效措施,确保整治过程中不出现新的经营性亏损企业。
有关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亏损企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督导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迅速行动,真抓实干,确保实现2023-2024年既定治亏目标。
提升发展质效
各省属企业要全面落实◇"两高一稳五提升""寻标对标创建一流企业"等目标要求,不断强化精益运营和精益管理,着力提高管理水平,持续巩固提升经营质效,通过高质量发展逐步破解企业亏损问题。
严格落实治亏方案
各省属企业要结合实际,抓好治亏方案的组织实施,确保实现既定治亏目标。严禁通过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结转成本、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等方式虚假治亏、突击治亏。省国资委也将加强对亏损企业治理工作的推动促进和督导考核工作,定期调度了解亏损企业治理进展情况。
严肃责任追究
省属企业在推进亏损企业治理时,对发现的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等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等机构。上报有关信息资料要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王伟 整理)(附 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