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财政部等部门联合通报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山东省整体评价和3项具体任务评价均为“A”等次,获得中央奖励资金7500万元。这是山东省第七年在国家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近年来,山东省财政坚持将强化衔接资金保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手段,强化监督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精准。
扛实责任,织好“保障网”。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每年投入省级衔接资金31亿元,带动市县投入40亿元以上,优先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保障“雨露计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等到人到户政策落实。支持开展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助力自我发展能力稳步提升。
完善体系,织牢“制度网”。先后出台《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衔接资金重点支持方向、负面清单、绩效评价指标等内容,指导各地科学使用管理衔接资金,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全程跟踪,织密“监控网”。将各级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库款调拨、资金监控三位一体“一竿子插到底”的总体要求,对衔接资金实行全流程、逐环节、链条式追踪,全面了解衔接资金安排、拨付、支付进度。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导市县抓实整改,着力解决衔接资金监控到项目、到人、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定期评价,织紧“绩效网”。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事前设立绩效目标、事中跟踪监督、事后全面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每年两次对近40个县、200个项目进行实地评价、抽查。并根据评价结果落实激励奖励政策,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让衔接资金投入真正给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带来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