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玉
6月15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介绍“1+N”人才新政中青年人才、高层次人才、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政策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青年人才方面。投资青年就是为未来积蓄力量、为明天筑造希望。对择业期内在临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的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发放人才津贴,其中,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每月每人发放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期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发放1000元,补贴期2年。人才津贴发放拓宽到了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原有个人申报基础上,依托临沂人才网,增设了“人才补贴无感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比对、筛选人选、推送信息,实现了“无形认证”“政策找人”。对新到临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在临沂首次购房,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县区按照“即时受理、按月公示”的原则,制定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操作细则,并已向社会集中发布。对参加人社部门集中开展的“两新”组织招聘面试中非临沂籍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可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申请发放“来临体验券”,用于补贴餐饮交通等费用。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困难条件之一的临沂辖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毕业生,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及脱贫享受政策残疾人(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高层次人才方面。高层次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具有榜样示范效应。面向临沂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20名左右“临沂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按年发放,管理期为5年。管理期内,享受当地医疗保健待遇,每年享受20天的休养。对到临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研究、首次入站且无工资收入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在站期间可享受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最长补助3年,总额不超过15万元。鼓励市内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国内重点高等学校或在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入站进行博士后研究,出站后留临沂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对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依托大中型企业、行业(部门)、职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载体建设,通过评估被认定为市级技师工作站、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每处最高给予经费补贴15万元。
支持创新创业方面。青年人才是创新创业的主力军,全力支持青年人才在创业中挑大梁、当主角,能够有效激发各领域创新活力。加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园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留学人员创业支持计划,对获选“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留创项目,给予资金支持20万元。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新吸纳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每人每岗2000元。包括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在内的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可申请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或获得省级有关创业创新赛事活动奖项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免除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