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可从全市432家一级及以上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任意一家门诊就医和联网结算,不限制定点机构数量和级别 日前,临沂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会上介绍,2023年,围绕医保服务“提质增效”,临沂市医保局不断优化待遇政策措施,持续提升群众在医保领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职工门诊统筹起付线 可累计计算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2022年8月30日,临沂出台了《临沂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先行建立起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推动职工门诊保障由个人累积式保障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转变。这项制度的建立,进一步优化了医保基金的使用结构,提升了医保基金的的使用效益,解决了职工普通门诊费用不能报销的问题,减轻了参保职工日常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是,起付线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年度内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累计计算,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5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统一提高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1500元。参保职工可从全市432家一级及以上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任意一家门诊就医和联网结算,不限制定点机构数量和级别。2023年1-5月份,职工普通门诊政策惠及参保职工63.42万人次,减轻个人就医负担6040.68万元。 居民“两病”门诊用药 报销比例提高到70% 临沂市自2019年起建立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居民“两病”门诊用药的保障对象是已参加临沂居民医保,经参保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断,明确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并确需采用药物治疗的患者。其中,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直接纳入居民“两病”门诊保障范围,不再需要检查或复核。 “两病”参保患者的费用在参保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发生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降血压、降血糖的药品费用纳入“两病”门诊报销范围,不设起付线。自2023年6月1日起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单病患者是300元,合并“两病”患者以及使用胰岛素治疗的患者是600元。目前,临沂市享受“两病”保障的高血压患者47.4万人、糖尿病患者16.2万人。 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 延长到6月30日 为满足广大居民参加居民医保的需求,综合考虑疫情等各种客观因素影响,根据省医保局有关规定,临沂市再次延长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至今年6月30日,凡在6月30日之前缴费参保的居民均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医保报销)。在2023年7月1日-11月30日期间缴费参保的,当年待遇享受等待期由原来的3个月缩短为1个月(含缴费当月)。 首次在临沂市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中断未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人员,应先通过“临沂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临沂医保“一窗通”个人办事大厅、爱山东App惠民专区“医保服务大厅”或持户口薄、身份证到户籍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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