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石宪亮
6月30日,山东证监局对辖区内11家未按规定披露2022年年报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及董事长、董秘出具了警示函监管措施。7月5日,山东证监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对这11家企业的监管函。
这11家公司及其负责人分别为:
●山东隆和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王振隆、董秘周晓颖
●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魏兆强、董秘刘同华
●山东亿盛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黄露阳
●山东金色童年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吴炜、董秘邢正江
●山东九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费群会、董秘袁印
●山东贝特智联表计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刘培孟
●烟台路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陈国诗
●山东赛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贾莉、董秘张光俊
●山东华牧天元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董秘刘立华
●光合新兴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王明荣、董秘满孝伟
●山东云宇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郑立营、董秘马波
山东证监局认为,这11家企业未按规定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的董事长、董秘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对他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在新三板市场有污点后,这11家企业将来融资或者在A股上市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