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苏建军 通讯员 孙玉涛 王风海
今年以来,无棣县住建局坚持把自建房安全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紧紧围绕“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一个中心”,全力聚焦建管服务、五级管控、房长制度“三条主线”,以“三抓”探索建立自建房安全管控体系,切实筑牢自建房安全管理屏障。
抓实建管服务优化,提升自建房质量安全。以佘家镇为试点,探索优化自建房建管服务,并逐步在全县推广。优化管理机制。研究出台《佘家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申请和审批流程、农村建房标准、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要求,“一户一档”制度落实率100%。将村镇办服务窗口整合至便民服务中心,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农村建房审批“一窗受理、一站服务”。拟定农村建房施工协议模本,将建房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等技术要素及后期维护相关事项纳入协议,由镇司法所指导村民与施工队规范签订施工协议,确保农村建房质量安全。配套房屋设计。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原则,优化设计8套面上风格统一、点上样式各异的农村自建房图集,包含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建筑、结构、水、电等施工图,在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电子屏滚动播放,并提供打(复)印服务,引导群众选择使用,从根本上解决农房质量标准不高的问题。建强工匠队伍。建立《农村建筑工匠人员信息台账》,村镇办负责向有建房意向的村民推送合格建筑工匠信息,供建房村民自主选择。同时,每年定期组织农村建筑工匠集中轮训,规范建设行为和施工操作,已培训300余人次。
抓牢五级管控机制构建,实现自建房全周期管理。依托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平台信息资源,综合考量“建设年限、鉴定级别、手续办理”三个要素,将全县自建房细化分类,实行五级动态管控,实现从新建到拆除的全周期管理。合理分级。借鉴前期农村危房改造经验,结合自建房初判及鉴定情况,将全县自建房细化区分为五类:建设年限25年以下并初判无隐患,以及新建的房屋,纳入一级管控;建设年限25年至30年,未发现安全隐患的房屋,纳入二级管控;建设年限未超过30年,存在一般性隐患或鉴定为B级的房屋,纳入三级管控;建设年限30年以上、鉴定为C级或新建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房屋,纳入四级管控;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或鉴定为D级的房屋,纳入五级管控。科学管理。对纳入一级管控的房屋,执行巡检制度;纳入二、三、四级管控的房屋,列入年度重点监管对象,严格执行定期“体检”、鉴定确级等管理措施,逐房屋落实巡检员、监管人、责任人,全面压实危险房屋管控责任。同时,根据房龄变化、安全评估等情况,每年更新调整数据库,房龄达到25年的经营性自建房自动纳入重点管控对象,实现网格化、动态化、差别化管理。闭环销号。对新建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房屋,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合格鉴定报告后,将至相应等级进行管理;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或鉴定为D级的房屋,由镇街组织拆除后,及时在全国房屋建筑调查系统销号。
抓好试点房长制度建立,深化自建房安全监管。大力推进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工作,在做好数据复检的同时,对已完成排查的村居,探索建立“房长制”安全监管机制,构建“镇街主导、村级主责、户主主体”责任体系,充分激活基层治理能力。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作为“镇房长”,是辖区内农房建设管理第一责任人;“村房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负责全村农房建设管理工作,并做好农房建设知识宣传;村内党员干部为“户房长”,每名党员干部视情承包几户房屋,负责承包房屋的日常巡查,与户主协同做好房屋监管工作。同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全县总房长单位,负责牵头组织技术专家,定期对各级房长进行技术培训,切实提升自建房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