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下八上”是山东降雨最集中、极端降雨发生频率最高、防汛形势最为严峻复杂的关键期,7月18日,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进入防汛应急状态,狠抓各项防御工作落实,切实守牢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底线。
强化监测预报预警。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密监测预报频次,做好点对点精准预报和滚动更新,跟踪进行联合会商和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响应,为防御工作争取更多的提前量。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布暴雨和强对流天气预警信息,突出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野外施工作业人员、游客等群体预警信息传递工作,确保信息发布无盲区无死角。严格落实应急“叫应”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第一时间“叫应”、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坚持“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切实把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要重点加强中小河流、小水库、塘坝、在建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工矿企业、化工园区等防汛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的隐患排查,逐一建立隐患整改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应急度汛方案和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切实强化工程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遇强降雨天气要提前安排预泄,留足防洪库容。要科学调度防洪工程,统筹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充分发挥工程减灾效益。要切实加强工程巡查值守,突出对在建工程度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强降雨或台风影响期间,对堤防、水库、塘坝等实行不间断、拉网式巡查,备足防汛抢险物料,预置专业抢险力量,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应急处置。
全力确保城市运行安全。要切实把城市防汛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突出城市下穿式立交桥、道路低洼地段、涵洞等易积水区域,居住区地下室、轨道交通、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人防工程等基础设施汛期安全防范,做好城区内河道、排水管网、暗渠、雨水口和排水泵站运行管护工作,确保行洪期间运行通畅。要完善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落实应急管控措施,做好紧急情况下“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准备,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严防山洪地质灾害。要严格落实山洪地质灾害防御责任制,高度关注山洪危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落实专人不间断盯守,坚决执行“三个紧急撤离”,即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避免犹豫不决、瞻前顾后、当机不断。要牢牢把握“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理”五个关键环节,落实重点人员转移措施,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要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备齐备足生活物资,切实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要加强对已撤离人员管控,防止擅自返回导致伤亡。
做好防汛关键期安全生产。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逢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等规定,严防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引发淹井、边坡坍塌等事故发生。危化企业要强化防雷电、防风、防爆、防超温超压管理措施,加固厂区周边堤坝等防水设施,加强对危化品动态监控,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果断处置,严防发生泄漏、爆炸和环境污染等事故。要切实做好高温熔融金属企业安全防范,逐一排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扎实做好应急准备。要加强对防汛专业救援力量、社会救援力量的统筹,强化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队伍联动,根据洪涝灾害抢险救援需求,提前预置应急力量,确保第一时间开展险情处置工作。要摸清物资装备底数,积极对接防汛抢险物资生产企业,做好企业产能储备,组织社会抢险物资“号料”,优化调用机制,确保防汛物资装备调得出、运得到、用得上。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力量,严肃值班纪律,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突发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来源:山东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