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611号提案——《关于山东省交通领域氢能场景加速落地的建议》给予答复。答复如下: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氢能等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工作,结合职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氢能场景在山东省交通领域加速落地。
积极推广氢能公交车辆。以公交领域为重点,结合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积极引导运输企业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辆。2022年10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持续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应用与配套设施建设”的重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积极推广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应用,加快加氢站设施建设”。全省现有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近600辆,2022年度新增28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
积极引导推广氢燃料电池货运车辆。结合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等示范工程实施,积极探索、引导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据统计,目前我省中型以上氢燃料电池货车200多辆,主要分布在济南、青岛、日照、临沂等地。山东省港口集团联合中国重汽、一汽解放、上汽红岩开展港区氢能集卡推广应用试运行测试,取得了预期效果,目前正在推进更大规模氢能集卡采购工作。同时,针对加氢站建设、氢能设备应用、氢能供给、氢能制备、氢能热电联供等技术进行研究,研发轨道吊氢能动力系统集成技术,探索港口氢能应用最优模式。
积极配合做好加氢站建设布局工作。结合“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实施,积极推进“氢能港口”和“氢能高速”试点任务。2022年,全国港口首座加氢站——青岛港前湾港区加氢站投产,青银高速淄博服务区、济南东服务区两座高速公路加氢站建成,具备氢能车辆加注服务能力。
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配合省工信、财政主管部门,研究氢能源应用补贴政策,对加氢站建设、氢燃料车辆购置和运营进行补贴,进一步促进氢能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
目前氢能的推广确实还存在一些困难,主要是氢能车辆购置成本和运营成本远高于普通新能源车辆;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还没有形成布局合理的加氢站网络;氢燃料电池运载工具的检测维修网络尚未建立,不能为氢燃料电池运载工具安全运营提供有效保障。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认真落实《山东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0年)》,积极做好氢能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加氢站建设布局工作。结合公路、港口、物流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改扩建工作,督促建设、运营单位早谋划、早启动,做好与能源部门协调对接,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精细设计,科学布局,腾出场地和空间,最大限度为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创造实施条件,加快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工作,为氢燃料电池运载工具推广应用创造条件。
鼓励、引导氢燃料电池运载工具示范推广。结合发展实际,指导推进氢燃料电池在城市公交、物流运输等交通运输领域的示范应用,探索氢能在港口作业方面的示范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