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某电器公司为争夺控制权父子反目,后有中炬高新“宝火之争”不断升级……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频现股权“争夺战”,火药味十足。
上市公司大股东就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向等有不同意见,相互之间“争一争、辩一辩”,将控制权“轮一轮”,只要合法合规、良性竞争,无可厚非。从成熟市场发展历程来看,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动态优化,有助于推动企业管理规范、健康发展,是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必然现象。
但需要警惕的是,上市公司应避免由于争夺股权而陷入相互倾轧、彼此扯皮的漩涡,甚至升级为“武斗内讧”,闹出夺公章、“打砸抢”等奇葩剧情。股权之争一旦演变为非理性的“内斗”,既有失上市公司风范,给中小投资者利益蒙上阴影,对企业发展也百害而无一利。
从过往经验看,不乏上市公司因“内斗”导致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演变为角斗场,公司治理陷入僵局和混乱,企业发展规划、战略目标等无法顺利落地的情况。内耗之下,企业维持经营已经很难,要实现发展与超越更是奢望,且“明争暗斗”时间越长,越会削弱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看得见的损失是企业经营无法正常运转,看不见的是企业声誉流失。试想,一家公司动辄“刀光剑影”,股东相互攻讦谩骂,矛盾闹到天下皆知,这样的企业有何企业文化可言、有何公司治理可讲?又试想,一家企业帮派林立,热衷于互相争权夺利,已全然没把心思放在业务开拓上。这样的企业,消费者如何敢放心买单?投资者如何敢大胆投资?
股权之争,归根结底无非是控制权之争、利益之争,但不论争什么,也不应丢了原则和底线,置资本市场稳定、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于不顾。否则,即使一时争得上风,最终也可能落得满盘皆输。在A股市场,因“内斗”拖累公司治理和经营,导致股价一落千丈、业绩一蹶不振,最终沦为无人问津的边缘公司、退市公司的教训,并不鲜见。
合则两利,斗则俱损。作为国民经济“领头羊”,上市公司应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起到头雁作用,董监高等关键群体应在履职尽责中起示范引领作用。相关各方要担起应有责任,着眼大局、携起手来,相互理解与妥协,尽快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框架内寻求共识,在各方利益之间找到一个最大公约数,以协商消除分歧、以合作促进发展,共同完善好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好市场公平秩序。
广大中小投资者也要珍视自己的股东权利,对于陷入股权“拉锯战”的企业,在坚决“用脚投票”之外,还要学会做积极股东,通过参与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倡议发起临时股东大会等,掌握话语权,倒逼上市公司更加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自己的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和表决权,用法律武器对上市公司“内斗”说不。
A股频频燃起股权之争的“战火”,凸显出部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紊乱与治理水平低下。相关部门应予以高度关注,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引导,防止混乱局面加剧,积极推动各方和解,引导上市公司重回健康治理轨道。并根据需要适时介入调查,一旦发现其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就要依法处理、严肃问责,让上市公司“内斗”消弭于依法合规的严管之下。(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