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山东省轻工纺织行业数字“三品”示范县(市、区)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轻工纺织行业数字“三品”示范县(市、区),促进全省轻工纺织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组织开展2023年轻工纺织行业数字“三品”示范县(市、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内轻工纺织行业(主要包括造纸和纸制品、家具、皮革、文体用品、纺织服装等)数字“三品”工作基础较好,有利于开展“三品”战略示范的县(市、区)。
二、申报要求
(一)产业基础好。轻工纺织行业工业增加值增速平稳,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本县(市、区)全部工业比重较高,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较大。
(二)品种增创能力强。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区域内研发创新平台较多,利用数字化推动研发创新和创意设计水平能力较高,创新和升级产品供给能力较强。
(三)品质提升能力强。积极组织指导轻工纺织企业对标国内外先进,加快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数字化改造升级,企业精细化质量管控和产供销协同发展进程加快,区域内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能力较强,中高端产品生产供给水平较高,品质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品牌创建能力强。重视品牌培育,行业重点企业品牌价值持续提升,以品牌企业为核心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能力增强,能够借力数字技术开展品牌打造和线上线下营销,区域性品牌服务体系较为完善,拥有一批轻工纺织行业知名品牌,区域品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五)产业发展环境优。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突出,推动数字化助力轻工纺织行业“三品”行动思路明确,目标清晰,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提供相关政策支持、推动数字化转型、完善公共服务、培育扩大中高端产品供给、营造产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具有可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工作流程
(一)初审上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本地区轻工纺织行业数字“三品”示范县(市、区)的申报工作,并做好示范县(市、区)申报材料(含附件1、附件2)初审工作,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推荐表(附件3)。原则上各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二)审核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通过现场答辩方式对各市推荐单位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按照优中选优、示范引领的原则确定入围名单。
(三)认定公布。对示范县(市、区)入围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符合条件)后,认定为山东省轻工纺织行业数字“三品”示范县(市、区),并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发布。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示范创建活动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示范创建活动,对推动引领全省轻工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官方网站、主流媒体等渠道加强对示范县(市、区)的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对已经认定的示范县(市、区),如发现弄虚作假,撤销称号,暂停所在市下一年度的申报工作。
(四)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8月25日前将推荐单位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轻工纺织产业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国卿 0531-51782822
邮箱:sdqgfz@shandong.cn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轻工纺织产业处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