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公布省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包括车辆通行费、船舶过闸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等多个较受关注的收费项目。
其中,普通公路(桥梁)收费为一类客车、货车10-20元/车次;二类客车、货车15-25元/车次;三类客车15-35元/车次,货车20-35元/车次;四类客车15-40元/车次,货车25-40元/车次;五类、六类货车30-60元/车次。小清河航道通行费按基础通行费和里程通行费两部制计收,基础通行费标准为1.5元/载重吨。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基本价(拖行10公里以内)350-7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10-30元。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