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戴岳
这几天关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讨论热度不减。
其中一个热点问题是,2019年10月7日之前,存量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是多少?
此前,经济导报记者曾咨询过央行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当时的利率政策是按基本的倍数执行的,具体这次如何转换可以和商业银行沟通了解。
就在许多城市购房者还在猜测之时,山东青岛这次率先官宣明确了。
9月4日,青岛两部门发布通知,2019年10月7日以前,全市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为相应期限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也就是基准利率的7折。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官网)
有媒体计算,以2018年为例,当时青岛5年期以上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为4.9%,那么根据此次通知,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可降至3.43%。
不过,具体是否能降这么多,还要看和银行的协商结果。
从整体来看,在已公布近年来利率下限的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当中,上海市分行、深圳市分行、江西省分行、福建省分行、厦门市分行等也已公布了当地2019年10月(LPR改革)之前的首套房贷政策利率下限。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银行在回答公众关心的问题时,明确表示,本次调整不涉及LPR,主要是调整加减点。
以建行为例,建行客服表示,本次调整不涉及LPR,主要是调整加减点。例如,假设您现在的贷款利率为5.1%、LPR为4.2%,那您的贷款利率就是按LPR+90个点确定的,也就是4.2%+0.9%。若按有关规则,假设您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调后执行的水平为LPR+10个点,那本次您的利率就会下调80个点(即90个点-10个点),也就是您的贷款利率会从现在的5.1%,调整到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