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石宪亮
根据深交所上市委的安排,去年已经过会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顺科技”)今天(9月14日)再次被安排上会。该公司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拟募集资金5.6亿元。
去年7月21日,江顺科技首发申请获得证监会发审委通过,但不知是何原因,该公司直到IPO实施全面注册制,也没有获得证监会的发行批文。
按照有关规定,在今年2月份全面注册制实施后,过会且未获批文的IPO企业,既可以继续向证监会申请批文,也可选择向交易所申请重新审核。截至2月底,过会未获批文的企业共有9家,其中江顺科技选择了平移深交所审核模式。
有7年证监局工作背景的董秘辞职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没有拿到发行批文而选择平移深交所材料后,公司董事会秘书肖永鹏选择了辞职。江顺科技在最新上会稿中表示,肖永鹏是2020年6月加盟江顺科技,其2022年度年薪为54.89万元;2023年4月,基于公司的人事安排调整及肖永鹏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经协商公司与肖永鹏解除劳动关系,由董事、财务总监陈锦红兼任董事会秘书。
此前江顺科技拟招股书显示,入职之前的2013年7月至2020年5月,肖永鹏一直担任江苏证监局科员。但在离开证监局仅1个月后,肖永鹏就入职江顺科技的总经办,并在其员工持股平台“江阴天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8.18%的股份。其中,入股资金提供方是江顺科技的实控人张理罡。直至江顺科技启动IPO辅导前夕,这笔垫资才得以偿还。
据国家《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七条规盯: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而根据证监会2021年6月实施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证监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IPO企业需要满足入股禁止期等要求。
指引所规范的离职人员,则是发行人申报时相关股东为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入股禁止期则是指副处级(中层)及以上离职人员离职后3年内、其他离职人员离职后两年内。
而在最新的上会稿中,肖永鹏已经从江阴天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单中消失。但其股权是否被人代持,上会稿没有作出说明。
蹊跷的股东出资纠纷案,背后原因待解
值得关注的是,《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正洪等股东出资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3)苏0281民初209号之二显示,原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朱正洪、陈国兴、陈进兴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江阴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5日立案。但原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至于江顺科技为何提起股东出资诉讼,又为何很快撤诉?公司目前有无股权纠纷,股权是否清晰?这些公司上会稿都没有披露。
江顺科技主要产品为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主要客户包括中车公司、布兰肯集团、滨海通达、庞巴迪集团等。
从财务指标来看,江顺科技报告期内业绩持续增长。2020、2021、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9亿元、7.42亿元和8.92亿元,扣除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785.2万元、9962万元和1.37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1.04%、43.41%和 44.31%,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95%、31.82%和32.00%,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83%、33.59%和33.19%。公司特别提示,公司上市后存在较高毛利率无法维持的风险,同时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