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石油天然气板块上市公司新潮能源(600777.SH)9月14日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下称“朝阳法院”)《应诉通知》及《民事起诉状》等材料。该材料显示,原告为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为新潮能源,案由为“公司决议纠纷”。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判令撤销新潮能源作出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纠纷,有何来由呢?
涉及公司会议决议效力纠纷
原告诉称,其作为召集人之一,召集并于2021年7月8日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下称“708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708股东大会决议,罢免了被告6名董事以及2名监事,并选举产生6名新董事及2名新监事。原告认为,自2021年7月8日起,前述被罢免董事、监事不再具有董事、监事身份,也不能再行使董事、监事权利。被告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参会人数和表决人数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过半数的比例。由已被罢免的董事会召集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召集人不具备召集资格和提名资格,召集程序也违反相关规定,应当予以撤销。
据此,原告诉讼请求,判令撤销被告作出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对此,新潮能源有关人士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系公司会议决议效力纠纷,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以尽力维护和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新潮能源方面介绍,根据朝阳法院(2021)京0105民初67152号《民事裁定书》:停止执行由宁夏顺亿等主体于2021年7月8日自行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即“708股东大会”决议)。目前该裁定仍持续有效。同时,公司因不服朝阳法院作出的(2021)京0105民初67152号及(2021)京0105民初95806号《民事判决书》,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上半年油气生产当量大幅提升
经济导报记者获悉,新潮能源于2023年2月27日依法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为了确保公司董事及监事任职的合法性和公司运营的稳定性,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还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专项确认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以及第十届监事“无论有无经过罢免改选”任期均告届满,改由新一届董事和监事履职。新潮能源据此认为,“708股东大会”决议实质上已被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覆盖(替代),已失去执行可能和必要。
公司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公司合法有效的董事会为第十二届董事会,其成员由Bing Zhou先生、Linhua Guan先生、王滢女士、程锐敏先生、戴梓岍女士、吴羡女士、赵庆先生、刘军先生及职工代表董事刘斌先生共同组成,任期三年;公司合法有效的监事会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由刘思远先生、陆旭先生及职工代表监事李艳齐女士共同组成,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8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报,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8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5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81亿元。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338.79亿元,每股净资产2.81元,资产负债率43.68%。
新潮能源表示,公司克服油气价格同比下滑的不利因素影响,合理的生产经营计划使得公司油气产量同比上升;另外,本期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较去年同期上升7.12%,对各项业绩指标均产生一定影响。半年报显示,上半年新潮能源加大油气开发力度,油气生产当量同比大幅提升,实现原油报表产量764.16万桶,同比增产12.75%;实现天然气报表产量295.83万桶油当量,同比增产13.98%。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分别占油气总产当量的72.09%和27.91%。至报告期末,新潮能源已上线页岩油净井数达691口。
“在石油天然气主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上,该公司于今年2月27日完成平稳换届,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还于3月13日再次被调入沪股通标的名单,这意味着其可以获得更多国际资本进入,为公司市场价值归位提供动力。”南方一家券商的基金经理严鹏对经济导报记者分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