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省级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券”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引导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起草了《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张服务券限额最高10万元
《实施细则》明确,创新服务券(以下简称“服务券”)是指财政资金用于补助我省中小企业购买相关专业化服务的电子支付凭证。服务券通过电子券形式发放,实行记名发放、登记使用和备案管理,不得转让、流通和挪作他用。
服务券每半年发放一次,单个企业每个发放周期内只能领取一次服务券(不包括政策性配券),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到期作废”原则执行。
服务券的面额根据企业、产业集群、产业链供应链等服务对象的规模、需求和交易额确定,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5万元,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高成长性企业以及申请DCMM认证服务、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和符合性评估的企业,单张服务券限额可上浮至10万元。服务类产品,每个购买企业在一个发放周期内只能申领1张服务券;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等创新产品,每个购买企业在一个发放周期内可最高申领3张服务券。每个服务合同服务券补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0%。
服务券重点支持六类服务
记者获悉,申请服务券的企业,应满足: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连续经营1年及以上,诚信守法、运营规范且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评估、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和符合性评估等,不受《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限制。
服务券重点支持范围包括以下六类服务:
数字化转型赋能服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水平评测诊断、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评估、管理咨询、项目实施,网络标识解析接入、信息传输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企业上云用数、装备数字化升级改造、数据集成应用、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和符合性评估等。
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成果检验检测和评估评价;工业产品设计、生产工艺改造和新产品导入等服务。
绿色低碳服务。重点支持节能(绿色、低碳)评估诊断、能源审计、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审核等服务。
管理培训服务。重点支持特定领域产品认证,企业品牌设计、宣传推广,新媒体和网络市场推广,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会议展览活动等。面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各类培训服务。
新产品购买服务。重点支持近两年内被认定为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首版次高端软件产品、首批次新材料等创新产品的购买服务。
面向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其他服务。
服务券管理使用将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根据《实施细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半年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山东)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服务券申领通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相关企业通过线上注册、供需对接、审核评价、网上公示、结果公开等程序开展项目实施和服务评价,实现全过程网上公开办理。
同时,《实施细则》明确,强化资金监管,对服务券管理使用情况,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机构要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签订或者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发现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取消该入驻服务机构服务资格,取消申报企业服务补贴券申领资格,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入服务档案,三年之内财政资金不予支持。已发放服务券的,该券作废;已兑付服务补贴券资金的,追回已兑付资金。出现以下情形时,予以公告清退,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虚假交易、串通套现的;采取委托或外包形式将服务补贴券的服务交由第三方完成的;连续1年未有企业对接服务的;线上服务满意率低于60%的;不配合监督和检查的。(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