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日前生效,多名投资者近日发帖称已收到泽达易盛赔偿款。该案不仅为证券集体诉讼提供了“和解实现双赢”的示范,更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要求的具体实践。
纵观过往,以投资者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围绕“零容忍”净化市场生态,资本市场法治化保障越筑越牢。展望未来,织牢织密投资者保护网,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常态化开展集体诉讼,呵护投资者信心的举措将逐步加强。
“零容忍”靶向发力
除泽达易盛案外,监管部门还依法严厉查处紫晶存储欺诈发行案等,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并进行立体化追责。
2023年12月29日,证监会分别与紫晶存储案四家中介机构签署了承诺认可协议。该案也是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以来首单适用该制度的案件。
“除泽达易盛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外,紫晶存储案中介机构承诺交纳约12.75亿元承诺金,证监会适用当事人承诺制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成龙看来,这些案件对心存侥幸、带病申报的企业形成强大威慑,从源头上防止“病从口入”。
立体化追责的同时,监管部门立足“打早打小”,提升执法的及时性、有效性。“近年来,证监会对各种违法行为和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立足‘打早打小’,强化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提升执法的精准性、及时性、有效性。”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说。
此外,加大刑事、民事追责力度。如,2023年,证监会会同公安部部署开展证券领域重点案件集中收网行动,破获一系列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重大案件,涉案金额超过90亿元,一举打掉多个违法犯罪团伙,形成强有力震慑。
风平浪静好行船。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着力提升监管适应性、针对性,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据悉,具体举措包括:加强对股市交易行为、资金流向的监测,建立健全风险综合研判和预警机制。完善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机制,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东增持,发挥好各类经营主体内在稳市作用。健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分级会商和快速反应,守牢风险底线。落实监管主责主业,坚决消除监管真空,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等。
织牢织密投资者保护网
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方能更好维护资本市场稳健运行。
“无论是先行赔付、责令回购,还是普通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示范判决等新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都是立法者、司法者和执法者在最大程度上通过制度设计保障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失,以及在更深层面上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成本更少、维权更加便利的方式。”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表示,进一步健全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有助于持续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未来,有关部门将在继续发展壮大机构投资力量的同时,更加重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织牢织密投资者“保护网”。
“有关部门持续关注常态化退市背景下的投资者保护问题。近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退市风险信披指南,进一步打造简明友好的规则体系,及早明确投资者预期,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部门督促退市风险公司有效揭示退市风险,增强市场可预期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许峰说。
多位接受采访的专家预计,未来集体诉讼有望逐步常态化开展,充当维护投资者权益、震慑证券违法行为的利器。有关部门也将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积极探索更多提升中小投资者获得感的路径和方式。
据悉,相关部门正不断强化投资者保护力度,坚持把理念贯穿资本市场监管全链条各个方面,推动中国特色集体诉讼常态化开展,统筹运用行政和解、先行赔付、责令回购等制度措施,丰富持股行权、支持诉讼、示范判决等实践,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筑牢法治化保障
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各个条线的制度梳理和系统性整合,加快推进“立改废释”和规则体系优化,为提升监管透明度、更好依法治市打牢基础。
2023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
“以法治护航投资者保护,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相继出台实施,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刑事案件追诉立案标准等配套制度出台,从根本上扭转了违法违规成本过低的局面,完善了法治保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等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投资者保护的执法体系,提高了信息披露造假等证券期货犯罪的惩罚力度,强化了对侵害投资者行为的震慑。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建议,以投资者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成本,强化监管合力,形成市场充分竞争、政府严格监管和企业高度自律的资本市场健康生态。
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在中小股东权利保护方面做出多项规定,包括强化股东知情权,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完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请求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的程序,完善股东临时提案权规定,强化股东民主参与公司治理;对于公司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规定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允许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起代表诉讼等。
“预计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各条线的制度规则体系优化,努力使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为监管执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吕成龙表示。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随着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的各项法治举措不断推进,投资者的信心将更加坚定,“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建设步伐将加快。(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