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为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能源和产业转型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若干措施》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告显示,山东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提升金融服务绿色低碳发展质效。重点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核能等新能源发展;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等传统能源转型;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储能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本次征求意见截止到1月26日。
根据公告,到2026年年底,绿色贷款余额突破2.5万亿元,绿色金融专业部门、特色分支机构超过100家,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初步建立,新增高碳行业低碳转型融资3000亿元以上;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工具及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形成组织体系健全、产品内容丰富、基础设施完备、政策支持有力的绿色金融体系。
支持重点涉及三个领域,分别为:
高碳行业低碳转型。重点支持钢铁、石化、化工等传统高碳工业企业的绿色技术革新、节能减排、降碳减污;加大对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支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能源体系绿色转型。重点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核能等新能源发展;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等传统能源转型;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储能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
绿色低碳技术进步。积极支持节能环保、降碳增效、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的科技攻关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及二氧化碳低成本捕集利用等技术提供金融支持。
根据公告,山东优化金融资源供给。其中,扩大绿色债券融资规模。做好绿色债券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将我省绿色产业项目纳入各银行总行绿色金融债券项目库;支持企业发行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蓝色债券等创新产品,研究探索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发挥省信用增进公司增信作用,优先为低碳转型项目增信,支持绿色低碳企业发债。
引导长期资本加大对新产业新技术的投资。出台长期资本支持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见,鼓励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通过投资股权、债券、私募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形式,为山东产业绿色低碳和数字化转型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对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出资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我省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金额占其实缴资金(实收资本)50%以上的,省财政分档给予长期资本方投资奖励,用于增加在鲁再投资。其中,实际出资额在1亿元至3亿元(含)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实际出资额在3亿元以上给予不超过400万元奖励。
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山东碳排放总量占全国近10%,减碳降碳任务重、责任大,特别是煤电、炼化、焦化、有色等16个行业5278家高碳企业,占规上工业企业能耗的69%、煤耗的91%,是我省企业高碳向低碳转型的主体和关键。初步测算,未来3年高碳行业向低碳转型需新增投资约1万亿元,其中市场化融资需求5000亿元以上,需大量长期低息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央行正加快推进转型金融发展,牵头起草火电、钢铁、建筑建材和农业四个行业转型金融标准。目前金融支持高碳行业低碳转型在全国省市层面尚未完全破题,《若干措施》主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抓住高碳行业和能源转型这个急难重点,以市场化方式加大金融资源供给,培育绿色低碳转型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