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段海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月30日对外公布了2024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并表示2024年要坚决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相对于更引人瞩目的“大人物”“大案件”,记者认为,金融领域与老百姓联系更紧密的“小角色”“灰色地带”,更不能放松监管要求。
如今,我国已成为重要的世界金融大国,拥有全球最大的银行体系,第二大保险、股票和债券市场,外汇储备规模稳居世界第一,普惠金融走在世界前列,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不断得到满足。但不可否认的是,个别监管人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把监管当做权力,把权力变成私器,把服务当做牟利工具,贪污腐败,吃拿卡要,损害企业和民众利益,严重破坏金融形象。
针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金融监管总局不断加大惩处力度,去年前三季度共处罚银行保险机构2978家次,处罚责任人员5512人次,罚没合计63亿元。今年则提出,要紧盯“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做到一贯到底、一严到底、一查到底。
其实,相对于银行、保险领域,消费金融领域、金融活动灰色地带以及一些非法金融活动,与老百姓的联系也不低、造成的损失也不小,更需要监管机构加快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在一些投诉网站上,消费者反映部分“金融公司”“金融产品”超利率放贷、违规催收的案例比比皆是,而现实生活中,带有“集资”“储值”性质的产品或行为,也被部分普通公司视为平常。而一旦产生损失,消费者往往投诉无门。
这反映出,我们的金融监管,要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要求,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保持高压震慑态势。而这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中、文件里,而是要真真正正落到实处。
当然,金融监管的目的,是更好地让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广大居民而不是把金融企业管死,束缚住金融企业的手脚。因此,一定要注意金融监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