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因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期权、员工手机号码报备不完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等情况,江苏证监局对东方证券江阴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东方证券员工张洋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查询显示,东方证券仅有一位员工叫张洋。从处罚内容看,张洋即为东方证券江阴人民东路营业部员工。
10月8日,同样因为代客委托股票买卖,江苏证监局对东海证券员工毛以轩出具警示函:
私下代客买卖股票一直是证监会明令禁止的行为。《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近几年,在证监会大力查处违规代客委托买卖股票行为的大背景下,仍有证券营业部和员工在顶风作案。
从业人员私下代客户委托股票买卖风险很大。对客户来说,委托他人交易,很容易被诈骗损失本金;对证券从业者来说,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交易是违法行为。
招商证券济南经十路营业部朱经理告诉经济导报记者,员工私下代客委托买卖股票常见于两种情况:一是,客户经理跟客户较熟悉,客户交易不方便时委托客户经理帮忙交易(在证监会严格查处后,现在这种情况基本没有,更多的是从业人员使用家人的账户炒股);另一种情况是客户经理的个人行为,利用职位之便,向客户虚假宣传、承诺收益,通过帮客户买卖股票实现利益的交换。
中信证券济南某营业部合规专员潘女士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对于私下代理客户委托股票交易,证券公司内部对这种行为的监控非常严格。首先,员工合规培训中违规代客买卖股票一直是重点培训的内容,其意是让从业人员从思想上杜绝这类行为;其次,证券公司会通过多种方式内部核查员工代客操作行为。像员工电话号码、电脑IP必须完整报备,如果员工使用个人设备登录客户账户,后台会立刻提醒,合规也会马上联系员工核查;同样的,若几个无关联客户同时使用一台设备登录或同属一个客户经理的多名客户同一时间段相同交易等行为,都会被视作可疑的代客操作行为。
东方证券收到证监局的警示函,说明其内部合规体系依然存在漏洞,员工抱有侥幸心理。同时,潘女士也表示,证券公司收到监管函并计入诚信档案,属于比较严重的处罚。证监部门每年会为其监管的证券公司“打分”评级,受到监管处罚的公司不仅会被扣分,还会影响证券公司的信用评级,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影响到营业部的日常运营。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见习记者 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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