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金公司(601995.SH)因在思尔芯IPO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被查处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中金公司作为思尔芯的保荐机构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没一罚三。证监会责令中金公司改正并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保荐人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自10月11日发出《立案告知书》,仅用半个月的时间就下达处罚决定,显示出证监会对违法违规案件从重从快处罚的态度。
思尔芯是首例在申报阶段被查处欺诈发行后主动撤销上市申请的企业,其在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虚增营收和净利润。2021年8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思尔芯的科创板IPO申请,随后证监会发现公司涉嫌存在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事项;2022年7月,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证监会对其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审理;2023年12月18日,证监会依法对思尔芯作出处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罚1650万元,同时思尔芯5年内不可提交上市申请。证监会对欺诈发行“零容忍”,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
证监会曾多次强调,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坚持“申报即担责”,对于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要一查到底。据不完全统计,年内至少还有3家证券公司因未履行好“看门人”职责被证监会处罚。
4月12日,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因参与中核钛白实控人违规定增套利,被证监会立案并分别处罚2516万元、776万元;4月16日,东吴证券因涉嫌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10月18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金融街论坛发言中表示,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严惩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等行为,维护市场“三公”。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见习记者 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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