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多家银行发布公告,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借款人可与银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可申请调整为3个月。这意味着,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被取消,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使房贷利率及时反映定价基准的变化,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变得更灵活了。
所谓重定价周期,是指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利率跟随定价基准调整的时间间隔。
之前,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是一年,房贷一族无法快速享受最新利率带来的红利,也间接造成了新老房贷利率差异过大。
11月1日以后,新发放房贷借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重定价周期,存量房贷借款人也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大多数银行提供的重定价周期共3个选项:三个月、半年、一年。重定价周期为三个月的,每年重定价4次;重定价周期为半年的,每年重定价2次;重定价周期为一年的,每年重定价1次。
据悉,当前,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已基本完成。初步统计,截至10月28日,21家全国性银行已完成批量调整,共计5366.7万笔、25.2万亿元存量房贷利率完成下调,各地方法人银行在10月31日完成批量调整。
重定价周期长短对借款人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有专家认为,由于房贷合同期限普遍较长,从整个贷款周期看,重定价周期长短对借款人的影响是中性的。
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周期,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能越早享受降息红利;但在利率上行周期内,借款人也会以更快速度适用较高的利率,更早承受加息负担。因此,对于借款人而言,要用好这次选择的权利, 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审慎决策。
重定价周期的调整,能使借款人享受到更低的利率,还款压力减轻后,可支配收入增加,进而提升了消费能力。虽然对银行而言,可能会减少利息收入,但长远来看,随着部分客户还款压力的减小,银行整体的贷款质量有望提高,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