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新三板创新层鲁企佳能科技(873312.NQ)发布公告称,10月31日,公司向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11月1日起停牌。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正冲刺北交所的佳能科技,日前刚受到监管处罚。据悉,公司于10月25日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幅度较大以及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符合上市的财务条件
佳能科技表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尚需履行北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相关程序,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2023年12月14日,佳能科技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一创投行”)签订了上市辅导协议。同年12月19日,公司向山东证监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一创投行。
山东证监局于2023年12月25日受理了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辅导备案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一创投行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公司在辅导机构一创投行的辅导下,已通过山东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佳能科技有关人士介绍,公司2022年、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2211.65万元、5714.37万元,2022年、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2.09%、20.48%,符合相关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佳能科技位于淄博市淄川区,实际控制人为杨立勇,一致行动人为杨德生、佳能投资。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佳能科技的管道支吊架等产品曾获“山东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
公司拥有的产品、技术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电力、环保、钢铁、煤化工等行业,主营业务为工业管道安全减震系统、高效板式换热器、高效二氧化碳捕集系统、高效余热回收系统、非标设备等科研、设计、制造。公司围绕管道减震和低碳传热节能等相关技术,在工业减震、低温余热回收、二氧化碳捕集等方面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
2021年净利润调减超1100万元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8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6.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65%。报告期内,公司完善的服务赢得了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能源集团等客户的认可,并保持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10月28日,佳能科技披露,公司日前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幅度较大以及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具体来看,2024年4月,因收入、成本费用核算存在跨期等问题,公司对2021年、202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其中2021年净利润从1808.43万元调整为705.87万元,调减1102.56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绝对值的60.96%;2022年净利润从1713.80万元调整为2308.54万元,调增594.74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绝对值的34.70%。“会计差错更正是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会计差错更正幅度较大,会影响到投资者决策。”南方一家券商的基金经理严鹏对经济导报记者分析。
此外,公司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一是,公司部分关联方借款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21年、2022年累计拆入金额分别为1245万元、1145万元;二是,公司与关联方淄川经济开发区铭利焊接服务部等3家企业存在关联采购业务,2021年累计交易金额349.81万元。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审议并披露,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直到2024年4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才补充审议并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杨立勇作为公司董事长,强帅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滕艳芳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杨立勇、强帅、滕艳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佳能科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已进行深刻反省,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要求,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风险意识,确保公司治理规范,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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