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公司
贸易代理中用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创元科技子公司创元数码被监管
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加入时间:2024-11-6 16:13:14  

10月31日,江苏证监局作出《关于对江苏创元数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江苏创元数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创元数码,证券代码:873621.NQ)在部分贸易业务中为代理人身份,对该项业务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未采用净额法核算,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数据存在不准确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江苏证监局还作出《关于对丁雯烨、张伟栋、薛文娟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创元数码董事长丁雯烨、总经理张伟栋、财务负责人薛文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3人被要求于11月5日11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江苏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公开资料显示,创元数码2021年8月20日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总股本为1000万元,行业类别为“零售业”。公司控股股东为深交所上市公司创元科技(000551.SZ)。

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2亿元、7亿元、1.47亿元、0.6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90万元、1010万元、1115万元、512万元。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该公司净利润呈现缓慢上升趋势,但营业收入断崖式下降,这可能与公司营业收入的确认方式有关。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石宪亮)




编辑:史飞雪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