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下城《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在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在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济南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负责人初鑫告诉经济导报记者,新政对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内住房,以及超过140平米的购房者没有影响,对于90平方米到140平方米的购房者来说,可以节省一部分资金。按照此前的标准,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于90平方米到140平方米的首套房购房者契税可以减少0.5%,二套购房者不超过140平方米的可减少1%。”初鑫举例说明,“如购买面积在140平方米以内,总价500万元的首套住房,此前的契税标准是1.5%,要缴纳7.5万元的契税,而新政则是1%的契税,只需要缴纳5万元,节省2.5万元;如购买面积在140平方米以内,总价500万元的第二套住房,此前的契税标准是2%,要缴纳10万元的契税,而新政则是1%的契税,只需要缴纳5万元,节省5元。”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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