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月25日公告称,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泰合资管”)27.20%股权,以进一步提升公司主业布局与功能定位的专注力。
据介绍,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专司管理机构,主要承担运营管理省级政府引导基金职责,坚持引导基金主责主业和市场化自营业务“双轮驱动”战略,集聚优质资源要素支持山东省“十强产业”发展,助力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表示,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拟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进行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泰合资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且公司不再持有泰合资管股权。
据披露,目前该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尚未最终确定。泰合资管目前正开展相关审计及评估工作,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段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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