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晚间,森麒麟(002984.SZ)公告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公告,自森麒麟成立至今,秦龙任公司董事长。2024年4月19日,秦龙通过名下证券账户卖出森麒麟可转换公司债券“麒麟转债”3.05万张,成交金额408.6万元。7月3日、7月4日,秦龙通过名下证券账户分别买入“麒麟转债”10.33万张、5.72万张,成交金额合计2095.46万元,存在将持有的“麒麟转债”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
青岛证监局认为,秦龙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青岛证监局拟决定对秦龙给予警告,并处以12万元罚款。
森麒麟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事项已调查、办理终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有序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9月6日,森麒麟实控人、董事长秦龙曾针对上述事实公开致歉。
森麒麟公告称,秦龙本次短线交易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主要系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够清晰,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未发生敏感期内或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可转债的情况。秦龙已充分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不当性,对因此造成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吸取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的教训,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秦龙直接持有森麒麟的股份为3.84亿股,占股本比例的37.33%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于婉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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