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3年对于资本市场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走进2024年,投资者对资本市场有了新的期待。作为资本市场重量级选手,2024年鲁股又将有怎样表现?值此“大众”新媒体大平台上线之际,我们推出“2024鲁股风云瞭望”专题,同步在报纸和“大众”新媒体大平台推出,敬请关注。
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步入2024年,监管部门延续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态度,仅1月份沪深交易所就对上市企业及相关方发出了90余份监管信息。
“相比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在信息、资金、工具运用等方面存在劣势,更容易受到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侵害。”日前,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就表示,监管层将加快完善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全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法治环境。
有受访业内人士表示,伴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向深水区迈进,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合规治理要求会变得更高,也会成为A股公司面对的关键课题。
经济导报记者通过Wind资讯梳理了2023年山东A股上市公司违规情况,发现全年共有42家公司披露了证监会、沪深京交易所等部门的处罚通知,约占上市鲁企总量的13%。其中,警示函占比较大,主要针对公司信披违规等事项;还有个别公司被责令改正、公开处罚,集中在运作治理方面。
正所谓“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于2024年伊始我们回顾上述事件,并以防微杜渐、精益求精之态度对待公司治理,更能助力山东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
监管层出手后才“真相大白”
2023年12月29日,沃华医药(002107.SZ)披露的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丙贤于2023年7月13日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但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山东证监局指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赵丙贤作为董事长,赵彩霞作为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曾英姿作为总裁,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由此,赵丙贤、赵彩霞、曾英姿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这种涉及公司核心人士的信息不能及时全面披露,可能会直接影响到中小投资者的决策。”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资者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沃华医药去年11月7日发布的实控人被滞留公告,当月23日就发布了实控人接触留置的公告,前后时间较短,对于二级市场并未产生太大影响,特别是7月至11月期间公司股价走出月线“4连阳”,前景更获看好。不过,在上述警示函披露前后,公司股价却大幅下跌,其中去年12月跌幅达到10%,今年1月的跌幅更是高达18%,走出让不少投资者意外的行情。
类似“关键信息”未及时披露,直到监管层出手后才真相大白的案例,在个别鲁股中也存在过。
瑞康医药(002589.SZ)也是在去年末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称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及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由此,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和时任公司高管韩旭、张仁华、冯芸、周云、李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上述违规事项涉及金额不菲,且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
如山东证监局指出,2021年10月,公司对山东乐康金岳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增资4.6亿元,乐康金岳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烟台诚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企业,该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和烟台诚厚多次向乐康金岳提供财务资助,发生资金往来。对于上述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截至2023年5月8日,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仲裁事项金额达5.84亿元,触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临时报告披露标准,此后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连续12个月累计涉案金额及比例亦多次触及临时报告披露标准,但公司均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
从二级市场表现看,公司股价在去年5月前后,于历史低位仍然进一步下跌,逼近10年来低点。而今年1月,公司股价更是进一步下跌,单月跌幅达到18%。
警示函居多 集中信披领域
经济导报记者通过Wind资讯统计发现,包括上述2只鲁股在内,去年共有25只鲁股被监管部门出具警示函,多涉及信披问题。由此可见,信披一直是监管层关注焦点,而上市公司在这方面仍有改善提升之处。
“全面实施注册制,监管后移,投资者决策的自由度更高,作为了解公司基本面的‘窗口’,信披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华东某券商自营业务部的经理陈凯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应把握及时、完整、真实等信披原则,监管部门也在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相关部门人员的培训、增强董监高勤勉尽责意识,但要想真正做好,还需要各方努力。“比如‘及时’披露这一点,往往会被公司及其控股方忽视。”陈凯表示。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鲁股中就有上市公司乃至大股东因信披不及时,收到监管函的情况。罗欣药业(002793.SZ)曾在去年7月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在2023年5月18日至24日期间,持股比例由31.23%降低至25.51%,合计变动比例达到5.72%。公司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相关交易。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罗欣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罗欣药业也表态称,将进一步加强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学习,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信披不及时,就不能直观展现公司最新情况,容易滋生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犯罪行为。”陈凯表示,上市公司在问题被指出后能及时改正,就能避免相关风险的出现,投资者权益也可以得到保障。对于多次出现信披违规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则要提高警惕。
上市公司应理顺沟通渠道
除了信披问题外,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去年还有汉缆股份(002498.SZ)、如意集团(002193.SZ)2只鲁股披露了监管层对公司相关方责令改正、公开处罚的处分,其中透露出的公司治理问题,值得深思。
汉缆股份去年初披露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2015年4月至7月,汉河集团控制使用20个自然人证券账户通过大宗交易买入其减持的“汉缆股份”,并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汉缆股份”。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汉河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以借款的名义,向账户组的名义持有人提供资金高达23.74亿元。上述资金转入账户组名义持有人银行账户后,在汉河集团员工的控制下转入账户组,用于从事涉案证券交易活动。
从二级市场表现看,2015年4月至7月,汉缆股份股价一路攀升,涨幅一度超过100%。但从2015年8月开始,公司股价骤降,单月跌幅高达33.20%。
对此,证监会根据汉河集团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责令汉河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如意集团则是在去年12月份收到了山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其中提到,2019年1月至6月,如意集团通过虚构与裕龙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裕龙东雍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张家港保税区晟晖广和毛棉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并向上述3家公司预付货款的方式,累计将5.94亿元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如意科技银行账户。
同时,在2019年10月至11月,如意集团累计向如意科技指定的如意时尚账户支付10.99亿元,用于收购如意科技控制的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65亿元合伙企业份额。
上述两次均构成关联交易,且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不小,达到信披规定,但如意集团均为未及时披露。山东证监局由此做出处罚,决定对如意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邱亚夫处以350万元罚款,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等。
“个别上市公司可能认为一些信披、管理工作没必要,比如大股东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只要全额归还就没事。但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很有必要知道这件事,我们要防范资金占用涉嫌挪用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能。”长期关注资本市场的青岛投资者崔荣哲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外部信息反馈机制,保持与外部投资者的联动顺畅,这也有助于控制公司自身风险。
陈凯则表示,在优化信披方面,上市公司整体也要发挥内部联动的作用,避免出现因为公司内部信息传递不流畅,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这对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也会带来积极作用。”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表示,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及市值管理机制建设,主动释放公司基本面变化信息,可以优先在国有控股上市企业中试点增加披露信息的频次和内容,提高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帮助投资者实现价值发现,促进市场理性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