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经济导报记者从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获悉,自2022年7月起,山东监管办对山东省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开展监管,积极推动煤炭企业履约达标,取得了较好成效。随着煤炭供需形势变化,在监管中发现,部分电厂也存在阶段性、选择性接卸电煤,不能按进度均衡兑现电煤合同,影响电煤中长期合同正常履约等情况。
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更好维护电煤中长期合同严肃性,山东监管办双向发力,开展煤炭企业、发电企业双向监管,督促合同双方严格按照电煤合同公平履约兑现。
完善沟通报送机制。加强与山东省发改委、能源局沟通协调,保持信息共享渠道通畅;加强华能、华电、国能、大唐、华润五大主要发电企业数据报送,按时收集数据;定期向省政府报送专报。
开展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现场监管。对省内主要发电企业现场核查,重点关注各燃煤电厂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情况、履约情况及合同签订履约遇到的困难、有关意见建议。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逐月对山东能源集团和五大发电集团合同签订履约等情况进行通报,披露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建立报告制度。按季度总结工作开展情况,视供需形势,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