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00022)2月5日晚间公告,将对本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从2024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4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山东钢铁表示,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全部或部分将上述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