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3月18日发布公告称,恒大地产及相关负责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事先告知书》信息显示,中国证监会认为,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不仅存在虚假记载,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
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恒大地产及相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以及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拟决定:
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75亿元的罚款;
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4700万元的罚款;
3.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
4.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0万元的罚款;
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6.对甄立涛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7.对钱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同时,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15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潘大荣组织统筹年报财务造假工作,潘翰翎组织实施了2019年财务造假相关工作,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15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潘大荣、潘翰翎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