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3月28日晚间,青岛港(601298)公告称,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用于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22亿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2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91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亿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约占公司2023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的45%,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2024年7月31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