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4月2日,由山东高速集团投资建设的菏泽38.125万千瓦风电项目举行开工活动。这是全省“十四五”首批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中,首个完成土地预审批复、首个完成风电项目核准批复、首个动工建设的项目。
去年8月,山东省启动“十四五”首批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竞争性谈判,共分23个标段,装机规模875.5万千瓦。山东高速集团成功中标菏泽市4号标段,获取总容量38.125万千瓦的风电开发指标。获得指标后,在省能源局、菏泽市、定陶区和牡丹区的大力支持下,山东高速集团全速推进前期工作,仅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就完成了风机机位点的现场摸排与踏勘,与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了机位点涉及的压覆矿、净空手续以及电网接入等问题,高效高质完成了前期手续报批工作。
本项目包括定陶区287.5MW风力发电项目、牡丹区93.75MW风力发电项目两个子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上网电量10亿kW•h,可有效补充当地能源供应。同时,作为绿色能源,年可节约标煤约3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80万吨、二氧化硫5700余吨、氮氧化物8500余吨。此外,每年还可减少大量的灰渣、烟尘、废水排放,节能减排效益显著。
近年来,山东高速集团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深入推进交能融合,全力培育新能源产业,发布全国首个高速公路边坡光伏地方标准,建成全国首个零碳服务区、首条智慧零碳高速,路域光伏装机容量达423MW、居行业首位。山东高速集团光伏、风电装机总容量超5GW,年均发电超70亿度,年减碳超6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