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4月2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指导下,山东省证券业协会、山东省期货业协会、山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新《公司法》线上培训会。本次培训邀请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志刚律师,对新《公司法》进行专业解读和交流,辖区内上市公司董监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负责人共计2900余人参会。
培训会上,钟志刚对新《公司法》公司治理法律热点问题进行解析,并从新《公司法》修订背景、修订概况、公司资本制度的完善、法律地位、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培训会通过对法条新旧对比等方式,就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制度、股东权益保护、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董监高的责任;对如何理解股东出资是否必须5年内缴足,股权和债权应当如何出资等问题进行了重点介绍。
通过学习,学员们对新《公司法》在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了更深的理解。
本次培训是普及新《公司法》系列活动的一部分,旨在通过系列活动让会员单位对新《公司法》有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为全面推进依法依规治企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本次培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让经营主体对《公司法》的修订重点内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会员单位规避法律风险有较强的实务指导意义,为后续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相关内容打下了坚实基础,为辖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