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通讯员 范洪艳
4月10日,经济导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要素支撑作用、促进培训与就业市场需求相适应、提升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市场急需紧缺职业的培训项目给予更大的政策支持。
《通知》在现有政策框架基础上,对市场急需紧缺职业的培训项目给予创新政策支持。
允许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的机构自主选择组织结业考试核发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或组织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充分调度培训机构开展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实施差异化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要求各市根据职业(工种)的紧缺程度和时限,对纳入本地补贴性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目录的培训项目进行分级,并结合项目分级、培训后获证类型和级别、培训成本等因素,建立阶梯式培训补贴标准。
省级指导目录按照紧缺程度分为A、B、C三类,鼓励各市结合本地培训实际和资金承受能力,合理提高培养成本高和长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培训补贴标准,提升培训资金使用质效。
《通知》科学制定10项重点措施,全方位推进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合理确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发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就业与培训协同联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结构、岗位需求相匹配,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