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医保局获悉,4月23日,山东开展的98种药品接续采购已产生拟中选结果。98种药品涵盖了国家组织集采药品59种、省集采药品39种,均已完成首轮采购周期,本次通过接续采购产生下一轮采购周期中选企业和中选价格。
本次接续采购有488家企业参加,共申报产品1409个,经过申报信息审核、报价解密等工作,298家企业的646个产品拟中选,每个品种平均拟中选企业数量达到3家,拟中选企业最多的品种达到17家。
72种药品80家上轮中选企业本轮再次拟中选,中选价格较上一轮基本持平;增加新中选企业257家,相较挂网价平均降价59.72%。
供应的多元性和稳定性为临床使用提供了多样选择,实现了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价格水平、稳定临床用药、保障药品供应的综合成效。
据悉,前期相关药品已通过集采实现价格显著下降,有效减轻了患者用药负担,从上一采购年度看,98个品种全省约定采购量19.2亿(片/袋/粒/支),医疗机构实际采购量34.44亿(片/袋/粒/支),完成率达到179.37%,集采成效充分释放。为保障集采成效持续落地惠民,山东省医保局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接续采购,实现了平稳接续。主要特点有:
更加注重稳定价格水平。本次接续采购分类采取询价、竞价两种采购方式,每个品种划定最高有效申报价,引导企业合理报价。对于同一评审组有效申报企业≥3家而拟中选企业仅1家的,将对拟中选企业成本和供应能力进行核查,对供应情况进行重点监测,防范恶性竞争。设置了报价须不高于同品种同评审组企业报价最低价的1.8倍的条件,保障不同企业之间价差保持在合理水平。
更加注重保障稳定供应。本次接续采购未设置中选企业数量要求,报价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中选,着力构建多元供应保障格局,为临床提供更多选择。本次接续采购落实了山东省集采全流程管理措施,对于上一轮配送率低于80%、60%、30%的申报企业,分别采取报量分量风险提示、减少约定采购量、不接受参加集采等措施。对于上一轮中选企业,若接续采购报价未直接入围,且符合相关规定的,确定为备选企业。
更加注重稳定临床用药。采购需求量由医疗机构自主填报,医疗机构应结合临床需求、用药趋势等情况综合分析、精准报量,报量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实际采购量的80%。医疗机构根据采购需求量和带量比例,在各中选企业中自主分配确定约定采购量,鼓励优先选择价格较低的中选产品,提高医疗机构参与度。采购周期内若出现中选产品不能及时足量供应等情况时,医疗机构可以采购备供中选产品。
下一步,山东省医保局将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快推进接续采购结果落地准备工作,确定每个医疗机构需求产品的约定采购量,组织签订购销协议,力争6月份组织接续采购结果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