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2023年度总部经济先进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
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4号)精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开展了2022-2023年度总部经济先进县(市、区)综合评价工作。现将2022-2023年度总部经济先进县(市、区)名单予以公布(附后)。
请各市认真总结推广先进县(市、区)的经验做法,发挥好其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总部经济发展。各先进县(市、区)要加强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切实用于总部企业培育招引,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商务厅
2024年4月24日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