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5月20日,中航沈飞(600760.SH)公告称,近日,公司与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航公司”)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航财务公司”)正式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主要条款如下:委托人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人为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为吉航公司。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自合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一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6%,手续费费率为万分之四,由公司向中航财务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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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沈飞与吉航公司、中航财务公司签订7亿元委托贷款合同 |
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加入时间:2024-5-21 14: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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