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5月31日,青岛市举行新闻吹风会,介绍《青岛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降低购房成本,提升市场活跃度,满足居民住房需求。
此次政策调整包括按区(市)认房不认贷、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发放购房家电消费券、加快推行房票试点。
其中,推出按区(市)“认房不认贷”政策,将首套认定范围由全市缩小至区(市)。居民家庭只要在购房所在区(市)无房,即可享受首套首付比例、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等优惠政策,大幅扩大政策受益面,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提升市场活跃度,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为进一步降低居民住房消费门槛和贷款成本,更好满足居民合理购房需求,将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利率均不再设置政策下限,银行机构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实现房贷利率完全市场化。2024年5月18日(含)后完成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及2024年5月18日之前完成网签备案未放款的借款人,均可按上述政策执行。下调各期限品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调整后,五年以上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85%,可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需求。
同时,为完善青岛市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式,满足被征迁居民对补偿安置方式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进一步缩短征迁安置过渡周期,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征收工作中,推行“房票”制度,房屋被征收群众可持“房票”购房,房企可持“房票”兑付现金。房票可转让一次,可拆分、组合使用,有效期限为12个月。
此外,自2024年6月1日至7月31日,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青岛市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系统签订网签合同的前1万名购房者,发放5000元面值家电消费券。
“此次青岛推出的“按区(市)认房不认贷’政策可谓是重磅。按照目前青岛市下辖的7区3市计算,仅有一套住房的青岛市民理论上可以再按照首套的标准在另外9个区(市)各购买一套住房。”济南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副总经理冯泽瑞说道,“而推行的‘房票’政策,能满足房屋征迁项目中被征迁居民多元化补偿安置需求,缩短安置过渡周期,完善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