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海泰新光(688677)6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出具的《关于变更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君安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贺南涛和郁伟君具体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法定持续督导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郁伟君因内部岗位调整原因不再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君安现委派蒋志豪接替郁伟君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此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贺南涛和蒋志豪,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