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经济导报记者从6月2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全面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
山东省医保局围绕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等重点任务,做了以下工作:
细化支持措施,大力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注重发挥医保的杠杆调节作用,推动提升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对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对实现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药品耗材目录、药品耗材配送“六统一”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将医保基金拨付给牵头医院,允许在医共体内部再次分配,促进医共体内部不同级别、类型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
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对加强健康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产生的结余资金,允许在医共体内部统一调剂使用。对医共体内因就医人数大幅增加等产生的合理超支,给予补偿。
加强监督考核。将医共体内医疗费用增长、县域内就诊率及基层医保基金支出占比等指标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履约考核,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年终清算挂钩,切实提高医共体服务质效和资金使用效率。
优化医保服务,着力提升基层群众就医保障水平。坚持扩定点、提待遇、拓网络一体抓,切实增强基层群众就医可及性。
持续扩大基层医保定点。目前累计将3.69万家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实现即时联网结算,其中,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3.22万家,为群众就近就医提供有力保障。
提升基层医保待遇水平。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不低于85%;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70%左右,切实减轻基层群众就医负担。
拓展基层医保网络。建成基层医保工作站点3.5万家,培育群众身边的医保明白人3.8万名,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医保服务网络全覆盖。
强化政策倾斜,积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统筹推进支付、集采、价格等重点改革,引导优质资源下沉,推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强化支付政策支持。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将适宜在基层开展的常见病、多发病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层病组(种),实行“同城同病同价”,2025年底前DRG基层病组和DIP基层病种分别不少于20组和80种。其中,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选取病情相对简单、适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且基层具备诊治能力的一些常见病、多发病设置为基层病组(种),实行同城同病同价,引导资源下沉。
强化集采政策支持。创新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突出加强基层药品供应保障,推动1.61万家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销售集采药品,提升了集采药品可及性。
强化价格政策支持。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各市优先调整基层使用频次较高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断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