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人所得税App更新引起关注。
记者注意到,在个人所得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中,新增展示五项个人所得,即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这一变化不仅仅是App功能的简单扩展,它可能预示着我们未来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
对此,记者致电12366咨询,客服人员表示,该五项个人所得确实为今年新增的显示项目,主要是可以让有上述个人所得的人在个税App上查询收入、个税明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包括九项,分别是,(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此前,个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仅展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此次更新后,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均可以在个税App上查询、展示。
12366客服表示,汇算清缴是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即《个人所得税法》中提到的前四项个人所得,此次新增展示的五项个人所得主要是查询、展示的作用,并不改变汇算清缴方式。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施行,其中涉及到的一个变化即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即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性所得项目纳入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对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按年合并计征并实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其他各项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
税务部门表示,这项对计税方式的重大调整,有利于实现收入来源单一与收入来源多元的纳税人之间、拥有不同种类劳动所得的纳税人之间的课税公平,使具有相同支付能力的纳税人承担大体相同的税负,使得税制更为公平、合理和科学。
此次更新打破了以往的局限,将个人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信息汇总一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劳务报酬,扩展到了如彩票中奖、债券利息、股票分红、房租收入以及个体经营所得等,让个人的财务状况得以全面展现。
这一改变不仅提升了查询便利性,让用户可以一键查看所有收入的纳税情况,还反映出对于个人财产性收入关注度的提升。以往,个税常被戏称为“打工人税”,因为劳动所得最高可被征收45%的税率,而资本收益如房产出售利润、银行利息及投资收益等则享受较低税率甚至免税。
更新后的个税App似乎预示着未来税收政策可能向“综合所得”靠拢,即所有类型的收入可能适用统一的税率体系。尽管这仅是一种推测,具体改革细节尚待明确,但随着个人财产性收入受到更多关注,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类型的收入被纳入综合所得税的征收范围。这可能会改变现有的税收结构,使得税收更加公平和合理。
(来源:澎湃新闻、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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