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孙罗南
在6月20日召开的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表示,各地要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扩面至市县,这一举措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加大保障房供给、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库存等多方面目标的实现。
首先,各市县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利于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盘活存量资源。
今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多次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会议,今年2月,在福州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现场会,强调各地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抓好制度建设和项目开工;今年3月在西安召开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现场会,要求各地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快推动项目开工建设。
住房城乡建设部还于今年4月在杭州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现场会。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已有65个城市报送202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项目。
此外,在今年6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济南召开了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调研推广前期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经验,部署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推进工作。
就在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住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支持济南、郑州等8个城市试点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住房、扩大租赁住房供给。以济南为例,一年多来,济南累计购置租赁项目53个,房源3.05万套、21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233亿元。由此提升了租赁住房的供给能力,有效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
而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也推动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库存。据中指研究院统计,50个重点城市中,三四线代表城市出清周期为29.6个月,去化周期最长。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扩面至市县,对于促进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着尤为积极的意义。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助于构建房地产业发展的新模式。通过收购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并将其用作保障性住房,不仅可以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还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