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济南市商务局获悉,济南市拟于8月1日在全市范围启动第五批“济南老字号”评审认定工作。
凡符合“济南老字号”认定标准的企业,可向所在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填写“济南老字号”申报书,并根据要求提供品牌及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和真实性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所在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初审,确认申请有效的提出推荐名单,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市商务局。
同时,对已认定的“济南老字号”进行复审。要求已认定的单位须向所在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近3年经营情况报告,若企业名称、注册商标、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等发生变化,还需提交变更说明,经核实后,一并统一报市商务局。
据了解,早在2018年,济南曾在全省发布首个老字号认定办法,对全市老字号的认定工作和老字号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推动作用。截至目前,已经组织了四批“济南老字号”的评审,合计认定了48家。
今年,随着《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山东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的相继出台,为适应新发展格局需求,更好推动全市老字号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对原有的认定办法进行了完善修订,出台了新的认定及管理办法,这次将是新办法出台后的首次认定。而且,根据认定管理办法,必须具备“济南老字号”资格,才可申报推荐“山东老字号”。